公民證

請注意!(內容修訂中)

- 公民證申請(首次)

- 在到期日之前更換公民證

- 遺失,損壞,或被盜而補領公民證

- 地址變更

公民證是(2月5日第7/2007號法律第1條第6款)”包含多種個人身份數據資料的證件,其中包括用於光學讀

取的特定區域並納入了集成電路”,使公民能夠以安全的方式親自識別自己的身份,並允許他們通過計算機化服

務來識別自己的身份並認證電子文件。

 

出示有效的公民證(或有效的認別證)是辦理葡萄牙護照的先決條件。

 

該證具有“智能卡”的格式,並在單個證件中合併以下資料:

(1)身份證

(2)納稅編號(NIF)

(3)社保編號

(4)健保編號。

該證還可以作為在葡萄牙境內的選民登記證明。

該證的正面顯示照片和公民身份識別元素,背面則顯示上述(2), (3), (4)項的號碼,以及光學讀取區域

和晶片。

該證包含一個接觸晶片,可以在其中存儲數字證書(用於身份驗證和電子簽名),並且還具有公民證上相同

的個人資料,並附加其他數據,即地址。

公民證由INCM(葡萄牙的Imprensa Nacional Casa da Moeda)製作;在持證人收到郵政通知

(通常是普通郵件)後,郵件當中包括持證人所使用的激活碼(含有PIN碼的信件)後,親自去領事館領取

該證,(NB:無需預約)。(注意:如果持證人在一個月內未收到含有PIN碼的信件,則應向領事館查詢有關其

處理的信息)。

注意:持證人為發出其公民證而聲明的地址將成為出於各種法律目的而出現的地址-例如: 出於選舉目的,如果

顯示持證人在葡萄牙境內居住,則按該地址確定投票地點(如果顯示的住址在葡萄牙境外,則該公民必須

進行其選民登記,因為他將從葡萄牙本地選民登記冊中被剔除。)出於稅務目的,確定在葡萄牙境內或境外居

住的納稅制度;為了辦理葡萄牙的駕駛執照,登記地址必須是葡萄牙。

對於也登記有葡萄牙住址的持證人,只要持證人負責取得激活碼,可以在澳門領取公民證。激活碼信件將郵寄

到持證人指定的地址。

一般而言,公民證可以在遞交申請的地方以外的其他地方領取,在這種情況下,提交申請時必須提出特定的

請求。

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 公民證申請(首次)

- 在到期日之前更換公民證

- 遺失,損壞,或被盜而補領公民證

- 地址變更

提交申請的方式:

您可以在此網站上預約(請按 登入/ 登記) 

         所需文件:

公民證申請(首次)

 

1)申請人的國民認別證[注意:帶正本和副本-見注釋a)];

2)載有申請人身份和照片的本地證件(例如: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特別

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注意:帶正本和副本-見注釋a)];

3)納稅人/ NIF卡(如果有);

4)社保卡(如果有);

5)選民卡(如果有);

6)健保卡(如果有);

7)由葡萄牙當局(中央登記局或所在的登記處)發出之敘述出生證明, 有效期為發出之日起

      計12個月之內

[注意:可以免除-見注釋b)];

注釋:

a)上面1)和2)中所述的文件副本正面和背面影印在A4紙同一版。

b)可以免除上述7)中所述的文件,前提是該文件可在民事登記數據庫中獲得,或

       已存檔在領事館。

 

在到期日之前更換公民證

 

1)申請人的公民證[注意:帶正本和副本-參見註釋a)];

2)載有申請人身份和照片的本地證件(例如: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政

    區居民身份證)[注意:帶正本和副本-見註釋a)];

     注意:

a)   上面1)和2)中所述的文件副本正面和背面影印在A4紙同一版。

 

 

遺失,損壞,或被盜而補領公民證

 

1)警察當局發出的報失證明[NB:帶正本和副本;

2)載有申請人身份和照片的本地證件(例如: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

政區居民身份證)[注意:帶正本和副本-見註釋a)];

3)由葡萄牙當局(中央登記局或所在的登記處)發出之敘述出生證明, 有效期為發出之日起

     計12個月之內[注意:可以免除-見註b)];

注釋:

a)上面1)和2)中所述的文件副本正面和背面影印在A4紙同一版。

 

b)可以免除上述3)中所述的文件,前提是該文件可在民事登記數據庫中獲得,或

已存檔在領事館。

 

地址變更

 

要更改地址,持證人必須攜帶公民證一起前往領事館,並帶同相應的激活碼,

(分別為:身份驗證PIN碼和地址)。或者, 如果您有公民證PIN碼或手機激活密碼, 您可

簡易快捷地在此網站更改地址(https://www.autenticacao.gov.pt/).

 

注意

如果申請人沒有PIN碼,則需向領取證件的櫃台(1號或2號櫃台)申請取回密碼, 應支付

5.00歐元 (應付費用將根據當時適用的領事館官方匯率以澳門元結算)。

費用:

1)對於公民證的發出或更換,應支付以下費用:

a)正常申請(5年有效期):20.00歐元

      正常申請(10年有效期):23.00歐元

 

b)  緊急辦證並在國外領取(5年有效期):45.00歐元

緊急辦證並在國外領取(10年有效期):48.00歐元

 

應付費用將根據當時適用的領事館官方匯率以澳門元結算

 

c )郵寄費:5.00歐元,除了上述a)所述的費用

應付費用將根據當時適用的領事館官方匯率以澳門元結算

 

d)自願更改地址:3.00歐元

應付費用將根據當時適用的領事館官方匯率以澳門元結算

 

e) 在正常情況下, 6歲以下的兒童在首次申請公民證時,費用可減少50%,

應付費用將根據當時適用的領事館官方匯率以澳門元結算

領取時間:

在正常情況下,自提交申請和所有必要文件起計大約10到12個工作日(僅供參考) 。

備註:

1)未滿12周歲的申請人必須由其中一位父母責任監護人陪同,並帶同公民證或身份

證。

 

2)葡文或英文地址。

3)當公民證遺失,損毀或被盜,必須立即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自通知發證當局,

並儘快進行更換/補領。

4)所有年滿25歲或以上人士之公民證有效期為10年, 而25歲以下人士之公民證有效期

則為5年,並且必須在相應有效期的最後6個月內或因為其中的個人資料有所變更時

要求更換。

5)新的公民證的交付是在持證人退回之前的身份證以及納稅人卡, 社保卡, 健保卡以註銷

後進行的。遺失,損毀或被盜的情況除外。

6)公民證可以由持證人在提交申請時事先指定的第三方代領取, 以及根據法律規定

      認可為沒有自主能力的持證人可由第三方代其領取公民證。在這種情況下,第三方不會

      激活數字簽名。如果符合條件,申請人可以在以後隨時激活電子簽名。法律特定許可

      沒有自主能力的持證人情況除外。

7)只有在16歲以上的公民才能激活電子簽名,而被禁止的公民則無法激活。在任何

情況下, 電子簽名都不可由代領取公民證的第三方激活。

8)公民證必須在一年內領取。此後,持證人必須申請新的公民證並支付相應費用。

9)為了獲得領事館提供的服務,申請人必須在領事館登記。如果您尚未登記,應正式

啟動相應的程序。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見 領事登記

 

 

網上更換公民證

葡萄牙電子政府入口網站https://eportugal.gov.pt/servicos/renovar-o-cartao-                     de-cidadao提供網上更換公民證服務

 

                                         網上更換公民證只適用於25歲或以上人士

 

                                         網上更換公民證只適用於指紋曾經在之前的申請時已被錄取的情況下

 

                                          在獲取相關服務時, 持證人需擁有:

                                               *通過手機接收的激活碼和PIN碼

                                            或

                                             *公民證和PIN碼, 公民證插於電腦和讀卡器讀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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